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第四章 招录聘用第二十条已修改对批准招录聘用的文职人员,根据军队有关规定实行委任制或者聘用制。对实行聘用制的文职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管理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7年9月27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