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废止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监察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或者有关机关检举和控告。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