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四章 罚则第三十五条已废止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未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擅自施工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止施工;拒不执行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移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