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二章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职责第十七条已废止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实施安全监察过程中,发现煤矿存在的安全问题涉及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的,应当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报告。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