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章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第四十七条已废止因疫苗质量不合格给受种者造成损害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给受种者造成损害的,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