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措施第五条有效广播电视设施管理单位负责广播电视设施的维护和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广播电视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在广播电视设施周围设立保护标志,标明保护要求。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