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与承包第二十二条有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程序。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