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已废止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