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税务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已废止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十五条
回到全文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