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办法第十四条有效军队医师的考核和培训由军区级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按照《执业医师法》和军队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