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宗教事务条例
/
第二章 宗教团体
第十条
有效
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应当遵守宗教团体制定的规章制度。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九条
回到全文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