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条例/第三章 督导的实施第十五条有效经常性督导结束,督学应当向教育督导机构提交报告;发现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或者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隐患,应当及时督促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