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防火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废止草原防火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或者涉及森林防火、城市消防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联防制度,确定联防区域,制定联防措施,加强信息沟通和监督检查。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