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第三章 对加工区与区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监管第二十二条有效区内企业销往区外的机器、设备、模具等,按照国家现行进口政策及有关规定办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