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第二章 对加工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监管第十六条有效加工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除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的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