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二章 无障碍设施建设第十一条有效对城镇已建成的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由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负责。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