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有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会同财政部可以根据市场风险情况,适当调整本基金规模、资金提取和交纳方式、比例。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