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三章 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及其处罚第三十一条已修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海关注册登记、报关从业资格的,撤销其注册登记、取消其报关从业资格,并处30万元以下罚款。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04年1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