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第四章 校车驾驶人
第二十六条
有效
校车驾驶人应当每年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二十五条
回到全文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