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 校车驾驶人第二十五条有效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不得驾驶校车。禁止聘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校车。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