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四章 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第三十七条有效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届满,必须终止收费。政府还贷公路在批准的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还清有偿集资款的,必须终止收费。依照本条前两款的规定,收费公路终止收费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告,明确规定终止收费的日期,接受社会监督。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