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条例/第四章 运营和维护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养护、维修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其他投资模式建设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养护、维修由所有权人、经营权人或者其他履行管理职责的单位负责。地方法规 ·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