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养护、维修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其他投资模式建设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养护、维修由所有权人、经营权人或者其他履行管理职责的单位负责。

地方法规 ·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