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设计管理第十一条有效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设计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范和标准。地方法规 ·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