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章 无线电台(站)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应当向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取得无线电台执照,但设置、使用下列无线电台(站)的除外:(一)地面公众移动通信终端;(二)单收无线电台(站);(三)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台(站)。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