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章 频率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除因不可抗力外,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后超过2年不使用或者使用率达不到许可证规定要求的,作出许可决定的无线电管理机构有权撤销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收回无线电频率。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