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工作条例/第九章 经费开支第五十条已修改部队退回不合格新兵的费用,在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办理退兵手续之前,由部队负责;办理退兵手续之后,由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