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工作条例/第三章 体格检查第十八条已修改负责体格检查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切实保证新兵的身体质量。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