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章 不良事件的处理与医疗器械的召回第四十六条已修改国家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及时进行收集、分析、评价、控制。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