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居家养老服务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适度普惠、循序渐进、统筹城乡、和谐共融的原则。地方法规 ·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