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第四章 库款的收纳与退付第十七条已修改预算收入的退付,必须在国家统一规定的退库范围内办理。必须从收入中退库的,应严格按照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从各该级预算收入的有关项目中退付。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