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第二章 饮用水安全第九条有效太湖流域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日常巡查制度,并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设置水质、水量自动监测设施。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