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一条有效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逾期不缴纳违法所得的,每日按违法所得数额的2‰加处罚款。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