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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

第十条

有效

对货物所进行的任何加工或者处理,是为了规避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有关规定的,海关在确定该货物的原产地时可以不考虑这类加工和处理。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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