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章 优待第四十三条已修改随军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的,享受本条例和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抚恤优待。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