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三章 股票的交易第三十五条有效为上市公司出具文件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专业评估人员及其所在机构、律师及其所在事务所,在履行职责时,应当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对其出具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