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已废止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1年1月8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