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中国船级社是社会团体性质的船舶检验机构,承办国内外船舶、海上设施和集装箱的入级检验、鉴证检验和公证检验业务;经船检局授权,可以代行法定检验。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