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装备研制设计师系统和行政指挥系统工作条例/第三章 行政指挥系统第十一条有效行政指挥系统由武器装备的型号总指挥及各级指挥组成。总指挥和各级指挥一般由主管部门或研制部门的行政领导兼任。各级指挥可设副职。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