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三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二条有效社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监督。审计部门依法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进行监督。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