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有效被依法吊销或者收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5年内不得再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