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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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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有效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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