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条例/第二章 失业保险基金第六条有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