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规定/第三章 搜寻援救的实施第二十四条有效指派的现场负责人未到达现场的,由第一个到达现场的援救单位的有关人员担任现场临时负责人,行使本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职责,并负责向到达后的现场负责人移交工作。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