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章 燃气设施保护第三十八条有效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应当制定改动方案,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批准。改动方案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明确安全施工要求,有安全防护和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