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条

有效

车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7年10月7日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