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三十九条有效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二)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7年10月7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