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用标准化管理办法/第四章 标准化机构和任务第二十四条有效各部门标准化研究机构的主要任务是:(一)开展军用标准化的科学研究;(二)组织和承担军用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三)参加新产品以及引进军事装备技术的标准化审查工作;(四)负责军用标准情报资料的收集、研究和提供使用工作;(五)承担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军用标准化技术工作。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