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第六条有效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有明显的转移、藏匿其应税货物以及其他财产迹象的,海关可以责令纳税义务人提供担保;纳税义务人不能提供担保的,海关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