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第十九条有效担保财产、权利不足以抵偿被担保人有关法律义务的,海关应当书面通知被担保人另行提供担保或者履行法律义务。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