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第三章 中药保护品种的保护第二十条有效生产中药保护品种的企业应当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要求,改进生产条件,提高品种质量。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